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学会将组织开展 2026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及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全年均接受成果评价委托。根据学会2026年科学技术奖相关工作安排,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可申报本年度学会科技奖项。
二、受理范围
学会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以及船舶与海洋工程及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广大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成 果。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需非密,填写密级的项目学会不予受理。
三、工作安排
1、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请登录“海燕策略社区论坛科技成果评价系统”,于4月30日前提交“新项目申报”材料。登陆地址:/index.html/cgzs
2、学会根据申报材料制定年度评价计划,4月30日后提交的项目将视情况安排。
3、系统使用说明、成果评价相关管理办法、资料模板、 计划安排等请登录系统查阅。
4、申请评价的项目资料需经学会形式审查合格并签订协议后方可安排评价会议。
四、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李晓静 010-59517887 13581700279
赵玫佳 010-59518183
系统咨询:李老师 18132478375
海燕策略社区论坛
2026年3月13日
船会〔2026〕08号-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1).pdf